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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财政局严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建设

2017-07-28 来源:武昌区文明办 作者:
   近期,武昌区财政局联合多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精神,抓好三个方面的配套制度调整及制定工作。

  一是调整《武昌区区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修订我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修订后的培训费分省内、省外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其中:综合定额从老标准的350元/人天调整为省内450-530元/人天;省外550-650元/人天。师资费从老标准的1000-3000元/半天调整为500-1500元/学时(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同时,区财政局针对武昌区党政机关近年来在培训费管理工作中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还专门印发了《武昌区区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来指导具体操作。

  二是制定《武昌区区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会同区商务局联合发文,明确武昌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和控制标准。其中:商务接待住宿标准上限为480元/天。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套间的,价格标准上限为800元/天。商务接待就餐伙食费标准上限为300元/人天。除日常伙食外,确属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除特殊情况,工作餐标准上限为200元/人次。同时,明确接待单位陪餐人数应控制在来宾人数的1/3内,最多不超过5人。

  三是印发《区财政局关于区级党政机关市内公务出行有关差旅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武昌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7个中心城区以外的本市区域执行公务活动相关差旅费标准:执行公务活动(不含会议和培训),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参加会议、培训的,交通费按每人5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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