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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文明创建协理员招聘公告

2023-04-07 来源:武昌文明网 作者:武昌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为加强全区文明创建工作队伍建设,现依据《武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明创建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文明创建协理员(1名),若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则取消此次招聘。
二、岗位职责
1、指导辖区单位积极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社区)和文明家庭,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指导对口街道(社区)和辖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包括志愿服务在内的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3、指导对口街道(社区)积极培育各类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推广。
4、指导完成本级文明办和上级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文明创建协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武汉市户籍;
2、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5、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6、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信息化操作维护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根据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投至邮箱258275811@qq.com,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对报考若有咨询需求,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曾凡博彦15172376035;陈  蕾13618646410
  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武昌区文明创建协理员报名表(附带照片的电子版);
(2)本人照片(格式为JPG/JPEG,大小不超过200Kb);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本人学历证书电子照片;
(5)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6)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两张2寸登记照、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等材料(除照片外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地址:武昌区红巷38号)现场报名。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个人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通知。
2、现场报名人员在资料审核后予以确认,中心留存照片和复印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通知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主动放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由区委文明办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考察。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武昌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录用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文明办安排拟聘用人员工作,并办理文明创建协理员岗位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文明创建协理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聘用的面试人员择优纳入武昌区委文明办储备人才库,截止下次武昌区文明创建协理员招聘前出现缺岗,区委文明办根据用人需求,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未尽事宜由武昌区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8936084
 
中共武昌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武昌区文明创建协理员报名表.docx
c67ca377f13b6f480496861184b71ad9.docx (1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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